各学院:
依据湾里派出所落户要求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本省生源不允许落户学校;外省生源迁入学校落户的,各学院统一收取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及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迁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2019号。
二、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与录取通知书及报考志愿上填写的一致;不一致的内容请到原籍派出所或招办更改并加盖校对章,否则派出所不予审核落户。
三、研究生院报落户名单,应在表格中体现户口在校本科生的名单。
四、10月25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205室,电话:2136),附《2019年新生落户名单统计表》2份请辅导员签字盖章,并上传电子表格至邮箱:675662401@qq.com.
注:另请新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几份,以备办理保险等相关事宜,原件派出所存档。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