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门:
我校位于大黑山国家级保护区的东面。校园内有山林近700亩,属于大黑山国家级风景保护区,占全校总面积近一半。搬迁十多年来,虽经过多次清除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但其依然大量存在。眼下正值秋季,并且到来年的春季,气候逐步干燥,防火等级也在逐步提高。(大连市政府规定:每年10月15日到次年的5月31日为山林防火戒严期)。另外我校所处的地理环境有一个特点“风大”,它可使土壤和各种植物变得干燥,遇上自然、人为等过火因素,林火极易发生。结合以上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1、每年10月15日到次年的5月31日为山林防火期。
2、防火期内未经学校保卫处允许不准进入山林,在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防火装置和设施。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拆除防火告示牌,堵塞防火通道。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一旦发现山林有火情应立即告知保卫处(电话:87402110、87402142、87402141)
保 卫 处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