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十一”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特发此通知:
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假前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
二、各部门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自检。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火灾、事故隐患,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各部门要对门卫加强管理,认真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假期要严格登记检查制度,保证24小时不定时巡查。
四、各单位要加强十一期间交通安全和外出、旅游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假期不发生意外事故。
五、各单位要落实处、室安全负责人,假期最后离开人员要关闭水源、电源,关好窗、反锁门。实验室要妥善保管实验用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各单位假期要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并确保通讯畅通。
七、保卫处假前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并配合各部门安全自检工作。
报警电话:110 火警:119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402110 87402142
保 卫 处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