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湾里派出所落户要求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各学院统一收取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后面备注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迁移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2022。
二、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应与录取通知书及报考志愿上填写的一致;不一致的内容请到原籍派出所或招办更改并加盖校对章,否则派出所不予审核落户。
三、研究生院报落户名单,达到法定婚龄的学生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签字按手印。
四、10月6日前交到保卫处文科实验楼A107室,电话:87402136,栾老师),附《2022年新生落户名单统计表》2份请辅导员签字盖章,并上传电子版至邮箱:544245126@qq.com.
五、为方便新生落户和申办居民身份证,联系辖区湾里派出所户籍民警,警民共建为师生办实事入校现场办公;请需落户学校的同学携带原籍居民身份证10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文科实验楼师生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大连居民身份证和落户信息采集,逾期的同学请自行到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