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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2-05-30 17:48  

 

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消除校园安全工作漏洞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全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坚决扛起校园安全政治责任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定期组织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辽宁教育系统“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学段必须管安全”要求。

2.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校园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

二、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校舍建筑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学生宿舍安全、食品安全及实验室安全等方面开展,针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系统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坚决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基建处:负责校舍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辽政办〔2020〕22号)要求,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学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2.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建筑损坏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消防安全不达标,房屋使用失修失养。压占地下燃气管道、边坡不稳定等情况,进行排查、评估、整治。

(二)保卫处:负责消防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汲取近年来各类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学校楼宇装修装饰、用火用电、疏散逃生、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生命通道管理科学畅通。

2.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或设置其他实体屏障;校园门口设置有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校门外设置隔离带、缓冲区,校园小门、侧门实行封闭管理,查堵低矮围墙、破损围栏等安全漏洞。

3.门卫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严格进行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品进入校园。同时按照人数为门卫值班室执勤人员配备防卫器械。

4.在校园重点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点位,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视频监控储存时长不低于30天;设置安防监控室,对本校的视频图像采集、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通过管理软件实现联动管理。

(三)总务处:负责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要定期对校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等情况进行检查。食堂等燃气使用场所应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学校要单独设置燃气储存间,储存间内及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对食堂等重点部位(单位)人员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

2.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相关责任人陪餐制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会同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3.做好学校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宿舍卫生情况,检查学生生活用具、床体、柜子、宿舍护栏、门窗及线路老化、电源插座等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五)教务处: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全面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教学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抓好2022年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做好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科研处:负责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全面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科研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抓好2022年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做好科研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七)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负责市内校区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抓实整改及时报告

各部门要在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抓实隐患整改,请于7月8日前报送本部门开展检查情况和重大隐患清单。同时及时梳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每月18日前报送大检查月工作小结(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并于12月3日前报送总结评估报告(包括部署推进、主要成效、典型经验、追责问责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请各单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842151513@qq.com ,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刘欣行政楼A107 18804076917)。

                                                     大连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

                                                            2022年5月30日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报告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大连大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清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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