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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4-04-10 09:53  

单位、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加强校园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入校机动车管理,规范校园环境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学校将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现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大学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暂行)》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管理,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各单位部门责任人牵头组织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举措,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提升广大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强化校园交通管理集中整治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严肃处理校内交通安全违章行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

(三)强化校园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校园准入申请审批规定,减轻校园交通压力。

三、工作举措

(一)机动车入校审批

1.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入校需履行申报手续,审核批准后方可入校。车辆申请人每人限申请一台车辆。申请人对所申请车辆的校内违章行为全权负责。

2.外来车辆入校,需至少提前一天申报,审核通过后,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当日临时申请外来车辆禁止入校。

3.校内各商业网点限申请一台常用车辆入校,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机动车校园违章处罚

针对校园内机动车鸣笛、违停、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进出校门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恶意堵门、强行闯杆等违章行为进行查处,根据不同情形,进一步采取取消入校权限或列入黑名单的整治措施。不定期对机动车违章进行通报。

摩托车、电动车管理

1.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校内公用电动车由使用部门统一管理,集中办理牌照,登记造册经审批后持证于校园内行驶并统一充电。个人私用电动车、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暂扣。

2.对占用校园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禁止运送外卖的电动车进入校园;清理校园内存放的各类“僵尸”非机动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及自查阶段:49日至412

1.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承担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的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传达本次行动的主要精神,强调重点整治内容,提升师生员工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广大师生员工遵守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形成“校园安全•从我做起”的良好局面。

2.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自查本单位机动车、公用及私用电动车情况,形成台账,精准管理。严格落实“车辆识别系统”车辆审核责任,按照“谁申请 谁负责,谁审批 谁负责”的原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机动车辆及时删减。严禁私用电动车入校、私拉电线充电、占用本单位消防通道等行为。

  (二)整治及总结阶段:412日至430

1.规范机动车入校审核。按照“仅限教职工申请,每人限申请一台”的要求,清查校园机动车。针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停止入校权限。

2.规范校内车辆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违停、堵塞消防通道、破坏校园绿化带、超速、逆向行驶和非机动车占用校园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3.保卫处在学生上下课高峰及用餐间加强疏导,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不定时组织开展违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查处学校主干道禁止停车,对在禁停区域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张贴违章停车告知书”,违停处罚3次将取消入校资格;禁行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并实施暂扣管理。

4.各单位(部门)应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对本单位(部门)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要加强物业公司、商业网点、施工单位及其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其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确保本次校园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效果,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层层重视、师生知晓、人人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治。本次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入校审批、电动车校园骑行、校园交通违规行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校园主要干道、主要进出口的交通秩序。

)常抓不懈,巩固成效。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有序文明的校容校貌是每一个连大人的义务。各单位(部门)应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对违反校园交通秩序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或报保卫处。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的参与度,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负责人:赵安生   联系方式:87402143 18900990679

 

附件:大连大学公共停车场示意图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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