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二级单位自查自纠、学校巡检巡查和专项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环环要求落地、人人守土有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工作任务
2023年大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是学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
教务处负责统筹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统计、上报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材料。科研处负责统筹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统计、上报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材料,同时负责涉密实验室相关情况报送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4月)
教务处、科研处对照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附件1),具体组织对分管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形成《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填写《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科研处负责上报《大连大学实验室保密工作情况报告》(附件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于2023年4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dldxbwc2023@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科实验楼 A107 刘欣 18804076917)。
教务处、科研处统筹各分管实验室,汇总实验室安全制度汇编、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总结及相关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安全责任状等资料,以备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专项检查。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5月-6月)
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情况,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自纠的实施、整改完成情况等。
(三)整改阶段(2023年7月-9月)
教务处、科研处监督各分管实验室及时逐条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提交《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附件5),电子版于2023年9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dldxbwc2023@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科实验楼 A107 刘欣)。
(四)回头看阶段(2023年10月-11月)
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织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对现场检查阶段中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强化政治引领。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强化问题导向。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件。
强化责任落实。党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安全生产工作纪律,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准备和预案演练。
强化问责追责。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务求“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整治和问题整改务求治彻底、改全面,坚决防止治而复生、改而复发。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行动迟缓、工作敷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进行问责。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版)
2.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3.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大连大学实验室保密工作情况报告
5.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
大连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