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手续
1.户口迁移到就业地,本人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迁移地址(市、区、街、门牌号);并本人写保证书确定可落户,签字按手印;
2、毕业迁回原籍的学生,本人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籍地址(市、区、街、门牌号);
3.升学考研的毕业生,本人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迁移地址(按入学须知落户地址填写)。
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也可由学院或他人代办,提供代办委托书及相关户口迁移手续;学院代办需签字盖章,个人代办需签字按手印。
三、迁移户口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三下午(13:30-15:50),每周三下午为常态工作日,办理落户、户口迁出、补办身份证等户籍手续;
办理地点:学校师生服务大厅。假期可自行到湾里派出所办理,也可新学期到学校师生服务大厅办理。
注: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本人手里的,由保卫处提供给派出所。
保卫处联系电话:87402137;15940844113栾老师
湾里派出所电话:39969768